【本報訊】備受爭議的停車熄匙條例草案,在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再三投降下,昨日終於獲得立法會三讀通過。為回應運輸業界強烈訴求,環境局擴大停車熄匙的豁免範圍,包括豁免的士站所有的士;在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或暴雨警告後,所有車輛均毋須停車熄匙。運輸界普遍接受修訂,但環保團體質疑一改再改的條例,已失掉改善空氣質素的效用。 記者:黃偉駿
環境局自07年底開始就立法強制停車熄匙諮詢公眾,經過長達3年籌備及修訂條例草案後,昨日終於獲得立法會三讀通過。邱騰華上星期到立法會前再次讓步,在最後一刻提出多項修訂,以換取各大政黨的支持票。
的士站不用熄匙
新修訂建議包括,將的士站原先只豁免首5輛的士可以停車不熄匙,擴大至的士站內所有的士均豁免。
載有乘客的旅遊巴、校巴與保母車,以及正在上落客的巴士,也同樣毋須停車熄匙。不過,紅色與綠色小巴站,維持只有首兩輛小巴才豁免的建議。邱騰華昨在立法會上解釋,一些較大的士站,多數位處較空曠的地方,對環境的污染影響較細,所以建議全面豁免。
此外,環境局新建議在天文台發出酷熱天氣警告,以及無論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後,可以豁免各類車輛均毋須停車熄匙;即使天文台隨後終止有關警告,豁免仍會維持至當日的午夜12時,盡量避免執法時引起爭議。
除了上述豁免,邱騰華在立法會各政黨壓力下,同意環境保護署署長日後可以運用酌情權,豁免一些特殊情況的車輛,例如復康巴士。環保署副署長陳嘉信今年1月仍死撐,因乘客行動不便為由而豁免,難成理由。但邱昨日表示,復康巴士的司機,由於需要接載多位行動不便或無法照顧自己的乘客,所以等候他們上車期間,有需要為車上乘客保持空調系統運作。
違例罰款320元
政府未有交代會何時正式刊憲,但一般相信最快今年9月可正式實施。停車熄匙條例生效後,覆蓋範圍包括全港道路、私家路及停車場,所有車輛停車後,每小時享有3分鐘的豁免,但之後必須關掉引擎,否則可被罰款320元。由數百名交通督導員與環境保護署督察負責全港執法。
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表示接受新修訂的停車熄匙條例。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發言人黎銘洪稱,小巴站雖然仍維持首兩輛才獲豁免,但由於佔全港小巴車輛大多數的綠色小巴營運商普遍「收貨」,所以也沒有太大意見。惟他質疑,實際執法時會遇上很多灰色地帶,例如現時全港有約20個不是法定的大型小巴站:「咁呢啲小巴站,將來係咪又要跟法例呢?」
停車熄匙最新豁免範圍
‧的士站所有的士
‧載有乘客的巴士及保母車、正供乘客上車的巴士
‧復康巴士
‧酷熱天氣警告、黃色、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所有車輛
其他豁免範圍
各類車輛:
‧每小時最多3分鐘停車不熄匙
‧因交通擠塞或車禍而停定的車輛
‧正在上落客或貨的車輛
‧因機械故障無法熄匙
公共交通:
‧小巴站首兩輛小巴(包括紅色及綠色小巴)
資料來源: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