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醉漢咬人判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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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咬人判社服令

【本報訊】裝修工與妻子爭執後飲醉酒,去年11月1日凌晨在尖沙嘴登上的士後,竟揮拳毆打司機頭部五、六下,令的士失控撞欄。裝修工其後更咬的士司機嘴唇,致受傷縫針。
裝修工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傷人罪,暫委裁判官高偉雄昨給予被告最後機會,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賠償司機10,000元。
辯方求情指鄺旺遷(32歲)無酗酒問題,會戒酒及改善脾氣。司機翟錫豪(62歲)頭和臉頰受傷,右唇有裂傷。
案件編號:KCCC5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