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了兩位太太,背景及遭遇相若;可是在器官捐贈的故事裏,她們各有不同的發展。
其中一位太太,她的丈夫突然腦中風入院,隨後便離世了。太太為了懷念去世丈夫,想要捐出丈夫的器官,希望器官移植到別人後,受贈人重生,就等同自己丈夫重生。這樣,丈夫在別的世界快樂地生活,同時亦存在在她的空間。可惜在丈夫的遺囑內,已表明不會捐贈器官,男方的父母也知道他這個決定。太太曾多次和家翁談論器官捐贈,可惜未能獲得共識。最後,她只好從丈夫身上剪下一束頭髮作紀念。
親人不捨拖長時間
另一位太太的丈夫是器官捐贈卡的持有人,雖然她並不同意這個想法,家人中亦只有她知道丈夫的意願,但在丈夫死後,她亦有說出丈夫的意願。她捨不得丈夫的離世,對於捐贈丈夫的器官,心裏十分掙扎。丈夫的親人覺得助他完成遺願是一件美事,而太太的猶豫令家人也着急起來,因時間拖得太長,器官便會死亡,那時候便不能完成死者的遺願。
在丈夫床邊掙扎的期間,太太曾問及友人對器官捐贈的看法。換來的答案是:我有何看法有甚麼重要,你不需要問其他人,大家都知道你丈夫一定肯幫人。她低頭回應說道:「我真的不想……」經過了過多小時的掙扎與考慮,最終完成了丈夫的遺願,把愛延續下去。
減輕家人心理壓力
要完成捐贈器官,除了捐贈者本身的意願外,亦須家屬的同意,捐贈器官的決定變得複雜。因此,有意捐贈器官的人應盡早與家人說明,讓他們了解你的想法,助你延續大愛,同時減輕家人在最哀傷時作出決定的心理壓力,讓家人可從完成捐贈者的遺願時得到心靈安慰。
(支持器官捐贈,請登入 http://www.organdonation.gov.hk進行網上登記。)
撰文:醫院管理局器官移植聯絡主任張淑雯
逢周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