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渣打銀行購買雷曼股票掛鈎票據(ELN)的大部份投資者將獲得賠償。渣打昨日與證監會及金管局達成協議,在非承認責任基礎上,同意向持有未到期雷曼ELN的2,234名零售客戶提出回購建議,涉及總金額達到14.8億元,將涵蓋超過95%未到期雷曼ELN交易。記者:高淑嫻
渣打銀行將於10天內通知客戶是否符合資格參與回購計劃,並於5星期內向每名合資格客戶發出回購建議,接納的客戶需於60天限期內回覆,否則建議失效。渣打則會在客戶接納建議的30天內付款。換言之,客戶最遲在4至5個月內收到賠款。
至於先前已經就雷曼ELN與渣打達成和解,而又獲納入回購計劃的客戶,渣打同意向他們提出補發款項建議。
兩年間售50億票據
渣打在06年8月至08年6月期間售出總值逾50億元的雷曼ELN,當中有21.9億元未到期,總數達2,515份,由2,234名個人客戶持有。今次回購方案為零售客戶而設,不適用於法團、專業投資者及渣打私人銀行客戶。
渣打今次願意提供回購方案,原因是經證監會及金管局調查後,雙方關注到渣打在評估雷曼ELN是否適合客戶時,沒有充份考慮「集中風險因素」,有可能令投資者承受高於適當水平的投資風險。
據悉,證監以此為基礎跟渣打商討回購方案及方程式,結論是,涉及非保本資產投資,客戶的投資額不應多過他可投資資產的5%,涉及保本資產投資,比例不應高於10%。故此,渣打的客戶如果投資在非保本及保本雷曼ELN的金額,佔他可投資資產5%及10%以下,將不獲賠償。
至於獲賠償的客戶,以非保本雷曼ELN為例,銀行會把ELN投資額減去客戶可投資資產5%上限,扣除客戶已收取的票息,加上自購買雷曼ELN至今年1月底內每12個月的平均定存利息,計出回購價。保本ELN則把投資額減去客戶可投資資產10%上限計算。
非承認責任為基礎
值得留意的是,渣打是在非承認責任的基礎上同意提出回購建議,客戶接納回購建議的話,便會被要求放棄就雷曼ELN對渣打提出的民事申索,及撤回已向渣打、證監、金管局、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的雷曼ELN投訴。
金管局發言人回應說,該局認為和解協議是一個合理及務實的方案,符合投資者及公眾利益,鼓勵合資格客戶考慮有關方案,但個別客戶最終決定是否接受,視乎本身情況。該局認為,回購方案不會影響渣打財務狀況。渣打母公司渣打集團,將於今日公佈去年度業績。
是次並非首度有銀行就雷曼ELN提出回購建議,早於09年底,大新與豐明銀行亦與證監及金管局,就若干股票指數掛鈎定息保本票據提出回購建議。
話你知:ELN-結構投資產品
股票掛鈎票據(Equity-LinkedNote,ELN)是一種結構性投資產品,結合債券與股票期權的特質,票據到期時,投資者收到的金額要根據與票據掛鈎的某隻股票、一籃子股票或股票指數的價格計算,投資者可能賺取相對較高的票面息率,但如果到期時相關的股票價格低於特定水平,投資者則可能要以高於市價接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