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前經紀造市判囚

國泰君安前經紀造市判囚

【本報訊】證監會早前就經紀涉嫌操縱彩虹電子(438)股價展開調查,東區法院昨裁定國泰君安前負責人潘明操縱市場罪名成立,即時監禁5個月,同時須向證監會繳付約6.93萬元調查費,法官亦拒絕其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滙多利前執董取消資格

法官指,潘明在08年4月2日應一名客戶要求「嘜高」彩虹電子收市價,遂在收市前兩分鐘發出5個買盤,結果該股的收市價被推高14%,令有關人士在收市後可以高於收市價的價格進行1500萬股彩虹電子的場外交易。
另外,高等法院昨頒令,取消滙多利(607)前執行董事洪國華及前替任非執行董事梁秉聰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因兩人未有及時向市場披露多項與滙多利陷入財困有關的重要資料,前者被禁五年內擔任公司董事或管理層,後者則被禁兩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或管理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