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手何時開槍指示不一

狙擊手何時開槍指示不一

【本報訊】死因庭昨讀出菲律賓特警隊主管帕斯夸爾(SantiagoPascual)及狙擊手等人的供詞,顯示向狙擊手開槍指示不一,總統要求談判失敗即可開槍,下達至狙擊手便變成若槍手傷害人質才可開槍。而特警隊員則投訴裝備落後,過期的防彈衣不能抵擋M16步槍子彈。
三名狙擊手在菲律賓聽證會的供詞,昨在死因庭上讀出。他們指案發日下午3時收到特警隊主管帕斯夸爾指示,槍手一旦傷害人質便可開槍。直至7時多門多薩開始射擊人質,才得到開槍指示。但當時窗簾緊閉,車廂黑暗,未有機會瞄準門多薩。直至催淚彈令他走向車門時射擊其頭部,中槍後他仍舉高持槍的手,遂再向他的手補槍。但帕斯夸爾的供詞則指,下午3時收到前警察總長馬格蒂拜指示,只要清晰見到槍手便可開槍。而情報科主管RemusMedina亦指總統在中午下令,若與槍手談判失敗,便可開槍。

避彈衣擋不住M16子彈

然而狙擊手指,即使上級作出一看到槍手便可開槍的指示,他們也不會跟從,因為工作指引規定槍手傷害人質才可開槍,加上槍手也有人權,當時他正進行談判,故他們未有開槍。
此外,負責進行敲打車窗引開門多薩注意力的一批特警,他們的供詞指出,事前並不知旅巴用強化玻璃,因此大鐵鎚不能打爛車窗,令進攻時間延長。而他們並無營救人質的演練,只以講座形式提供培訓。他們認為現時所用的M16步槍在越戰沿用至今,希望換成較短的槍。對於纖維製而無鋼板的避彈衣,他們更無信心,因為一來已過期,二來不能濕水,當時正下着滂沱大雨。即使未過期,也只能抵擋短槍子彈,抵擋不到M16步槍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