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廊移位疑因平價打樁法

東廊移位疑因平價打樁法

【本報訊】路政署一直指東區走廊橋躉移位是「小事一樁」,強調橋樑結構安全,但有區議員稱接獲工程界人士爆料,指橋躉下地盤工程承建商疑為「賺到盡」,放棄標書列明的高成本打樁方法,改以成本低一半卻會導致四周水土流失的方法打樁,因而出事,橋躉已無法回復原狀,須拆卸重建。

成本減半令水土流失

路政署上月中經傳媒披露後,才承認東廊興發街上斜橋的橋躉變形移位,並懷疑受橋下方的食環署威菲車房重置工程內地底挖掘及打樁工程影響所致,勒令地盤承建商停工。
東區區議員趙家賢昨召開記者會,引述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工程界人士透露,車房重置工程標書條件列明要使用「大口徑鑽孔樁」打樁,但承建商卻將工程外判予一間沒有「大口徑鑽孔樁」機器的公司,該公司施工時改用「套入岩石鋼樁」打樁,成本比「大口徑鑽孔樁」打樁低四至五成,但會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形成沉降。
「沉降唔係意外,係可以預防」。趙認為部門監督不力,「工程監督同承建商都要為呢個後果負責,點解工程監督容許承建商唔依標書施工,慳咗嘅錢去咗邊?」他說,該工程界人士認為現時路政署的補救措施幫助不大,於罅隙揳入鐵片,只能短期架起橋面,再灌漿及加固橋墩只可防止沉降惡化,因水土流失及橋躉移位已成事實,橋躉根本不可復原。他要求當局盡快交代詳情,不要再淡化事件。
路政署回應指按工程合約條款,批准承建商改用「套入岩石鋼樁」打樁,工程去年十月開始,打樁位置與出事橋躉距離逾70米,署方一直無發現工程周遭範圍異常,而橋躉移位是今年一月底才發生。署方無透露打樁方法成本差異,已要求承建商提交報告,最快3月底有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