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指,電訊商無法於新地址提供服務,客戶是否繼續支付服務費或無條件取消服務,需按合約條款及每個個案實際情況而定。若消費者認為電訊商未有妥善處理問題,可致電29616333向該局投訴。
該局又指,現時各家主要固定及流動網絡營辦商,均同意採納香港通訊業聯會於去年12月發出的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例如客戶要求遷址時,若營辦商無法提供服務,消費者毋須就終止合約支付任何罰款或承擔剩餘合約期的服務費,但可能要交還獲贈的禮品或償還其他優惠。有關措施今年3月至6月將陸續落實。記者曾向各電訊商查詢,發現現時各公司做法各異,而個別公司仍要求客戶繼續履行合約,詳情可見附表。
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內容﹕ http://www.cahk.hk/News/310/Industry_CoP_Telecom_Service_Contract_C.pdf
客戶遷居未獲服務的安排
電訊商:電訊盈科
安排:客戶可要求取消合約,但可能要退回已取的禮品或優惠
電訊商:和記環球電訊
安排:需按合約條款繼續支付服務費或提早終止合約費用
電訊商:有線寬頻
安排:
1.客戶可選擇繼續繳付月費以凍結戶口,待新地址提供網絡覆蓋,用戶合約期會順延以補償凍結的服務時段;或
2.支付500元和已換領禮品價值的款項,以取消合約
電訊商:香港寬頻
安排:
1.建議客戶將服務轉讓予親友使用,直至合約結束;
2.客戶也可提供證明文件,如新網絡供應商於新地址的服務確認函件等,安排取消服務和酌情豁免取消合約所產生的賠償。
資料來源:各電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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