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守則如無牙老虎

業界守則如無牙老虎

【本報訊】隨着智能手機普及,針對電訊商的投訴越來越多,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收到1,084宗針對電訊商的投訴,今年截至1月也有65宗。電訊管理局提倡電訊業界自訂實務守則自律,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守則無約束力,只是「無牙老虎」,認為當局應加強監管。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表示,今次涉嫌「呃客」的是電訊商本身,而非第三方公司,認為事態嚴重,「可能反映守則冇用,電訊管理局可能要研究收緊發牌條件,加重刑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說:「我仲以為細公司至會咁取巧,如果係電訊商自己唔守規則,直頭要公開譴責」。他形容事件猶如騙局,質疑守則成效。

無約束力及罰則

09年「蠱惑短訊」令大批市民蒙受損失,政府公開要求電訊業界自律,去年2月催生出《有關通訊服務合約的實務守則》,到去年底電訊業界又商定「電訊服務合約實務守則」,設立七日合約冷靜期、合約條文要放大「蚊型字」,以及須列明各式行政費等,最快今年中推行,但守則無約束力亦無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