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傳道人吳漢超(圖)涉在港鐵內以肚腩狂頂少女手肘,其後變本加厲,以勃起的陽具磨擦少女大腿。控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舉證完畢後,裁判官李國威裁定表證成立。傳道人選擇不作供,但透過律師呈交五封品格證人信件,當中與傳道人認識10多年的恒生商學院校長崔康常指,對朋友被捕感震驚,以對方的信仰及為人絕不會做出此等行為。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裁決。
47歲被告吳漢超被控於去年9月13日在港鐵車廂內非禮一名少女。據其他品格證人稱,被告被捕後已在教會交代此事,所有朋友對他投信任一票。
案件編號:ESCC443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