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污水處理廠遷岩洞

沙田污水處理廠遷岩洞

【本報訊】在政府中長期土地供應研究中,其中提出善用岩洞興建各項政府設施,以騰出現有土地作住屋等用途,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便率先透露,沙田污水處理廠所在土地,便是其中較成熟的土地之一。

釋出28公頃優質地

林鄭月娥表示,她本人及同事去年曾考察北歐城市有關岩洞的發展,而本港地質環境極適合作岩洞發展,將完成的顧問研究報告會公佈數個適合地點,現時該幅臨海的沙田污水處理廠土地,顧問已完成開拓山洞成本及釋出土地價值等相關財務評估。報告指出,將污水處理廠搬入對面亞公角岩洞之內的可行性極高,從而可釋出約28公頃高價值、優質的臨海土地作房屋及其他用途。除此例子外,稍後土木工程拓展署公佈的報告還有其他例子。
該署日前透露,報告將於下月完成並展開諮詢,而確定開發岩洞為可用空間,除可作污水處理廠外,還可建文娛中心或體育館等,以便騰出有關設施的原址。
有業內人士指,沙田污水處理廠土地前臨沙田海,就算當中只有一半土地作私人房屋發展,平均以四倍住宅地積比發展,也可為沙田區增加約600萬方呎的住宅樓面,參考之前大埔白石角地皮每呎樓面達6,000至7,000元的拍賣價,地皮價值便高達42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