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生銀行一名高級客戶服務經理,聲稱在跑數及工作壓力下,於兩年間多次挪用五名客戶的資金擅自投資,涉款達1,466萬元,又侵吞客戶53萬元存款。前經理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盜竊及洗黑錢共15項罪,還柙至下月11日判刑。
挪用1466萬投資
34歲被告周浩權於加拿大溫莎大學畢業,02年入職恒生,由櫃台服務員做起,至09年晉升至高級客戶服務經理,為總行投資團隊主管,處理800個客戶,07至09年的薪酬共123萬元,09年2月被解僱。
被告在求情信中向事主致歉,並解釋承受跑數壓力,疲於不停解答客戶問題,而同事間競爭激烈,他擔心未能代表銀行勝出08年的理財策劃師比賽,過着對人歡笑背人愁的日子,在壓力下愚蠢犯案,以滿足自己貪念,比同事有優越感。
案發07年5月至08年10月間,被告冒認五名客戶簽名,購買新投資項目,涉款1,466萬元,令五人損失共579萬元,另私吞53萬元,並就投資賺得8,000元獎金。被告事後遭恒生凍結107萬元及沒收斷供物業出售。
案件編號:DCCC4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