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方官為了保收入,過去以「下有對策」化解中央控樓市辣招。至今令人大終出手,勢要一改畸形狀態,在擒賊先擒王的大原則下,人大擬向失職的地方領導問責。
中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昨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提交了《發展改革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到要對未有執行遏樓價政策人士問責。
報告提到,對省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進行考核和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嚴格執行好差別化房地產信貸政策,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督促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閒置土地等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