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成份複雜,近年又問題頻生,政府遲遲不肯接手這個燙手山芋,據了解今次四個建議方案中,當局較傾向保留議會監管功能的方案。業界則認為兩個方案可以混合,即同時改組議會,再收回議會執法及審理權。
業界建議混合方案
一直傳言政府會推出三個規管建議,昨突殺出第四個,即除了議會執法及審理功能,只保留制訂規例職能。據稱這是近日收到有業界建議,指寧願議會「自斷雙臂」以保命。當局傾向由業界自我規管,因業界最了解運作,也可更快回應如停團等事件;最重要是成立獨立機構,每年經費隨時數千萬元,政府規管更甚,而且這些方案落實需時,或趕不及明年特首換屆前落實。
有業界建議混合兩個方案,即增加議會非業界理事的參與,同時將執法、審議職能交回政府,便毋須修例將議會升格:「升格都係為咗方便執法同審議。」
其實業界已「半放手」執法、審議職能,包括外判巡查工作,審理違規個案的委員會也由非業界理事佔多數,故該四個方案對業界影響不大,卻可回應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指控,又不涉修例,議會大會通過後明年便可執行,而政府每年只增數百萬元開支。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