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骨科及創傷科專科醫生張民冠(圖)被指連續27個月,向一名病人濫發52張病假紙,昨日接受醫務委員會聆訊。涉案病人X先生是郵政署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但向張民冠求診時指自己在屠房工作,被升降機門夾傷獲發病假,連續27個月沒在郵政署上班。郵政署發現其病假紙有問題而向醫委會投訴,才揭發事件。
醫委會提56項指控
案情指出,06年9月7日X先生首次向張民冠求診,聲稱是屠房品質檢測員,負責搬運豬屍及重物,工作期間被升降機門夾傷右手。但他06年4月至08年8月期間,是郵政署非公務員合約員工。
06年9月7日至08年12月7日張民冠向X發出52張病假紙,每次介乎一周至三周不等,X連續27個月沒在郵政署上班。
郵政署發現X的病假紙有問題,遂向醫委會投訴。郵政署一直不知X另有工作,更就他的工傷向勞工處呈報。醫委會向張民冠提出56項指控。
控方專家證人骨科及創傷科專科醫生秦少陽供稱,06年11月時張民冠懷疑病人有網球肘,但07年3月才寫在病假紙上;52張病假紙中有30多張寫上病人患網球肘,若病人的網球肘一直沒好轉,醫生應深入跟進,沒理由只一直給予病假,張民冠的做法不恰當。案件擇日再審。
郵政署表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從事外間工作,須先獲批准;若僱員有欺詐行為,將轉交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