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案監管旅遊業旅議會一係升格 一係「閹割」

四方案監管旅遊業
旅議會一係升格 一係「閹割」

【本報訊】內地團問題頻生,當局推四項規管建議,包括將旅遊業議會升格,並增加非業界及導遊理事,免再「自己人管自己人」;或是將議會「部份閹割」,執法及審理權交回政府;最後兩項是將議會「完全閹割」,成立法定獨立機構予以替代,或交還政府監管。有立法會議員及導遊反對再由業界監管,並不滿政府拖至年底才定最後方案。記者:翁煜雄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披露政府提出四項規管建議。對於外界詬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當局其中一個方案建議修例升格議會成為公共機構,除引入領隊及導遊擔任理事,也增加非業界人士成為理事會的大多數,主席亦開放予非業界理事參選或政府委任由非業界人士出任。負責紀律和懲處的委員會更調整至全部由非業界人士出任。
另一減低「自己人」色彩的方案,是將議會的執行紀律職能,如巡查、處理違規及上訴個案、導遊和領隊的監管,交回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等政府部門處理,議會因較了解業界運作,仍保留制訂規管條文的功能。

第四季定改革措施

另外兩項建議則完全削去議會的監管功能,包括成立法定獨立機構監管業界,或由政府重執監管權。
當局也研究,將現由議會發牌予導遊的制度,改為立法由政府或法定機構引入導遊發牌制度和負責規管,增加懲處權力。
當局表示,首兩項保留議會的方案相對簡單,並回應外界要求增加議會獨立性的要求,但承認未能根治外界對業界自我規管缺乏公信力的質疑。當局認為,另外兩項雖或可從根本處理問題,但都涉複雜的立法及行政工作,落實需時,尤其政府規管成本會較議會目前每年2,000萬元為高。當局將於4月展開兩至三個月的諮詢,今年第四季定出改革措施。
不過,立法會議員李華明稱,不接受仍由旅遊業議會主導的方案,未能解決「自己人管自己人」問題,贊成參考地產代理監管局成立獨立機構規管。他又不滿當局拖至年底才定出方案,要求加快。旅遊界議員謝偉俊認為應成立獨立機構,長遠設旅遊局籌統規管和推廣工作。

導遊贊成政府規管

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說,議會由旅行社組成,就算加入導遊代表也無濟於事,「淨係得我哋一兩票反對票」。他贊成由政府規管才可徹底解決零團費引致的種種問題。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說,聽取業界意見後會向當局提交報告。

規管旅遊業四大方案

方案一:將旅遊業議會升格為公共機構,引入領隊及導遊任理事,並增加非業界理事的數目及參與度
方案二:把議會的巡查、處理違規上訴個案、導遊和領隊監管等工作,交政府處理
方案三:成立法定獨立機構取代議會監管業界
方案四:政府成立新部門或將現有部門升格,監管業界
資料來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