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桑奇須引渡瑞典受審

阿桑奇須引渡瑞典受審

爆料網站「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Assange)引渡案,昨天(周四)有了裁決。英國倫敦地方法院裁定阿桑奇須引渡回瑞典,就兩宗強姦案受審。阿桑奇的代表律師隨即表明會上訴。
阿桑奇的律師羅伯遜,一直質疑瑞典的司法程序,以閉門方式審訊強姦案,阿桑奇不會獲得公平審訊,並擔心一旦他被引渡到瑞典,瑞典當局會把他交給美國處理,控告他洩露逾25萬條美國外交機密電報內容。
不過,英國法官里德爾逐點駁斥阿桑奇回瑞典受審不獲公平審訊的指摘,並指阿桑奇所犯的罪足以引渡回瑞典受審,而瑞典在頒發通緝令時程序恰當,因此裁令阿桑奇須引渡到瑞典受審。阿桑奇聞判後木無表情,羅伯遜表明會在七天內提出上訴,預料上訴需時數月。
39歲阿桑奇,去年8月跟兩名瑞典女子玩「一夜情」時,拒用安全套。兩女驚悉阿桑奇濫交後,報警要他驗愛滋,但他拒絕,遂控以強姦罪,若罪成最高可判監四年。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