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昨日通過放寬法律援助申請資格,普通法援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會擴至26萬元;為夾心階層而設的法律援助輔助計劃,財務資格將增至130萬元。申請法援人士如年滿60歲,政府計算其可動用資產時,會同時在其儲蓄減去相等於普通法援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款項。
財務限額五年一檢
根據最新的修訂,申請普通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會由現時的175,800元增至26萬元;申請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則會由488,400元增至130萬元。法援輔助計劃專為夾心階層而設,供財務資源超出普通法援規定上限,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的人士申請。
法援申請人如年滿60歲,政府計算其資產時,不論其就業狀況如何,都會先在其儲蓄當中,扣除一筆相等於普通法援計劃財務資格限額的款項(即26萬元)。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法援申請人的財務限額每五年檢討一次,改動前需要修改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