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警涉嫌在旺角寓所恐嚇及襲擊同居女友人,四個月後再在附近大廈梯間襲擊對方。涉案女警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三項控罪,稱將聘私家律師代表。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押後案件至5月23日開審,女警准以500元保釋候訊。被告李淑妍(25歲)被控兩項普通襲擊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指她於去年7月某日,在旺角上海街住所襲擊及恐嚇陳智玲,後於11月21日,在彌敦道717號八珍樓梯間,再次襲擊陳。陳事後已搬走,控方將傳召四名證人。案件編號:KTCC9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