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櫃桶」案中案候懲

「穿櫃桶」案中案候懲

【本報訊】為出版社從事宣傳工作的營業代表陸志剛,既要代女友償還向財務公司借下的10萬元,又因所住天台屋遭業主追租迫遷,他一時貪心,偷取出版社約10,000元,於出版社報警後自首,並揭發「案中案」。原來他向出版社訛稱於中文大學畢業,獲以月薪11,000元聘用,其實他僅得中五學歷。

中五扮大學畢業

38歲被告陸志剛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利益兩罪,指他訛稱擁有大學學位,在去年2月至8月間獲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聘用,於油麻地的文藝書室工作。另指他於去年8月9日至19日間,偷取放在櫃位的9,960元。裁判官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將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
辯方指被告曾在統計處、洲立電影公司工作,他因投資失敗申請破產,後向舅父借10萬元做生意,卻失敗收場,惟有以同居女友名義向財務公司借錢,每月須償還數千元。
案件編號:KCCC7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