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女組合Cream成員李蘊的經理人公司,指李蘊的同門師弟錢行單方面終止經理人合約及跳槽,昨入稟區域法院向錢行及作為其擔保人的母親索償,但未列明金額。
被指跳槽
原告輝皇娛樂有限公司,被告為錢行及其母錢景金(譯音)。原告於05年9月與錢行簽訂經理人合約,原告負責支付錢行的演藝訓練、製作、服裝、宣傳及交通費,錢行須按原告安排參與工作,不可擅自接job,並需上繳頭三年的收入,但錢行於08年6月要求解約,年底更轉投另一經理人公司SooffEntertainment。21歲的錢行洋名Walker,曾是少男組合Chips成員。04年入行,演出作品有香港電台電視劇《一家人》及《Y2K系列》。
採訪:楊家樂
案件編號:DCCJ5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