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倉集團被指違反契約,將銅鑼灣時代廣場公共空間出租牟利,遭政府入稟索償。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陳江耀昨指,時代廣場有責任披露賬目,下令被告時代廣場有限公司於30天內呈交93年1月至08年6月間,出租公共空間予第三者舉行展覽的所有有關文件、場租資料,以及場地管理、保養及人流控制等開支。法官認為,時代廣場質疑政府無權控告,並非簡單的法律問題,需要審核事實證供才能作出裁決,應留待案件日後開審時再爭拗。案件編號:HCA10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