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瀅銓作供完畢後,透過警方安排,答應讓眾記者在法院門外拍攝她。惟或因溝通上出現誤會,眾記者跑到高等法院低座4樓外等候時,突傳來消息指李已在地下大堂外等候。眾記者此時立即狂奔往地下大堂。此時,李在一名警員陪同下,緩緩步出低座4樓,現場只剩下兩名記者。雖然李自言「好趕時間」,但為讓記者交差,遂說「隨便影」,並步行四層樓梯,返回地下大堂面對大批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