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分級被轟偏幫財團中小型公司:造就壟斷市場

物業管理分級被轟偏幫財團
中小型公司:造就壟斷市場

【本報訊】政府正就規管物業管理市場進行公眾諮詢,建議實施發牌與分級制,但引起業界激烈反響。主要由中、小型管理公司組成的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打破緘默,炮轟政府推行分級制,勢必造成標籤效應,質疑是官商勾結,幫助長實、港鐵等大財團旗下管理公司進一步壟斷市場。 記者:黃偉駿

民政事務總署去年12月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建議發牌規管全港約1,500間物業管理公司;又提出仿效內地,按管理公司規模與財力實施分級制,例如高級別的大型管理公司可管理大型屋苑或單幢樓宇,但低級別的中、小型管理公司只准管理小型屋苑或單幢樓宇,不可「越級挑戰」。
分級制建議一出,引起一眾中、小型公司強烈不滿。去年9月成立的香港物業管理聯會,由多間中、小型公司組成。主席林覺暉稱,支持管理公司要領牌,但反對分級,因為一定造成標籤效應,令小業主以為低級別的中、小型公司服務差劣,對它們不公平,造就大財團壟斷市場,「好似去飲茶,大茶樓個個食客隨便入去幫襯;細茶樓只准低消費嘅食客入去,點會唔執笠?」

沒競爭小業主任宰割

他說市場上最大規模10多間管理公司,幾乎清一色是大發展商子公司,每當所屬發展商有新屋苑落成,自動歸它們管理,中、小型公司根本「冇得打」;若再硬性分級,只會進一步趕絕中、小型公司的生存空間,不排除屆時有大公司以本傷人,用超低價錢爭奪小型屋苑或單幢樓宇的管理合約,「細盤對大公司嚟講,爭唔到冇乜影響,但對中小型公司好重要,失去咗好可能執笠」。
副主席黃健平指諮詢文件「魔鬼在細節」,表面說改革是避免市場遭壟斷,但同時提倡分級,凸顯官商勾結,「市民緊係覺得發牌規管係好事,但如果分級,將來細嘅管理公司畀大財團逼走晒,小業主就任人宰割」。
港鐵住宅業主權益聯會主席林悅認為,實施分級制對小業主是「先甜後苦」,「初頭享受到大公司好平嘅管理費,但當細公司走晒,冇晒競爭後,大公司自然加價」。他認為政府應盡快修例,降低更換管理公司要50%業權同意的高門檻。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陳甘美華昨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時稱,目前大部份意見支持發牌制;與會的測量師學會物業設施管理組主席楊文佳贊成分級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