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渣打銀行一名客戶服務總監因偽造借貸文件,聲稱陽明山莊發展商僑福集團的相關公司借款2,000萬元,連累僑福要先償還該2,000萬元及早前一筆逾3.2億元貸款,才能取回抵押給銀行的物業。僑福昨入稟高等法院向渣打索償。
原告ChyauFwuHoldingsLtd是僑福集團的控股公司,第二原告福海工程有限公司是首原告的附屬公司。被告為渣打銀行及其客戶服務總監莫偉文,莫偉文在本周一被法院裁定盜竊等罪成立。僑福07年將10億元物業抵押給渣打,以換取逾3.2億元貸款。
據入稟狀,03年10月,莫偽造文件,聲稱借了2,000萬元予福海,有關款項卻存入了樂香園咖啡室戶口,原告指樂香園與僑福毫無關係。08年5月,渣打要求僑福還款,僑福惟有償還所有債項,包括涉被詐騙的款項連利息2,130萬元。原告要求被告賠償相關金額。
案件編號:HCA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