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蘋果日報頭條是一個中大碩士生,見了兩百次工也無人請。
這段新聞乍看以為在同情這個不幸的碩士生,讀了那麼多年書,畢業之後,連麥當勞都不要他。
但細看下去,便知道報道的是一個無能青年的社會現象,就像那個碩士生,從記者跟他接觸報道,得出的結論,就是兩個字:活該。
有些人的不幸,值得同情,有些人的不幸,卻活該。活該就是抵死,像報道上所說的見兩百次工都失敗的那個碩士生,就屬於後者。
這個碩士生因為見了兩百次工都見不成,令他「鶴立雞群」,突出起來。但他一定還有許多同學,他的同學,有幾個像他這樣「倒楣」?大概不多,甚至沒有。
那麼他的「倒楣」,也就是自己造成的,也就活該了。
一個男人長到二十六歲,不小了。從小讀書,讀到大學,讀完碩士,那就不能再依靠別人,一切都要自己負責,過好日子自己負責,過壞日子也自己負責。
見二百次工而失敗,工一定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見工的那個人。香港今天各行各業都鬧人手荒,許多職位都找不到人做,如此求才若渴的環境,竟然沒人給這個碩士生一個機會,看來,這個人,真是令人請不下手。所以,他的不幸,他的倒楣,是活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