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覆核泰興清盤人得直

退稅覆核泰興清盤人得直

【本報訊】已遭清盤的泰興光學,其主要全資附屬泰興眼鏡貿易,因前高層把公司盈利嚴重誇大,故清盤人向稅局提出,要求退還泰興眼鏡在98至04年財政年度多付的利得稅近9000萬元;被稅局拒絕後,清盤人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判泰興清盤人得直,稅局須重新考慮其申請。
法院判詞中指出,稅局錯誤駁回清盤人的申請,指在《稅務條例》第70A條下,泰興有權就提供的財務資料出現誤差,而要求修正;稅局則指有關情況只適用於純技術上(mechanical)的修改,是錯誤理解條例,縮窄了條例保障的範圍。法院指稅局須重新考慮清盤人有關退稅的申請。
曾是全球第三大眼鏡製造商的泰興光學,在05年爆煲,被債權人申請清盤,其後被臨時清盤人發現賬目有問題,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遂介入調查。泰興前主席馬寶基及兒子馬烈堅等人,去年底被法院裁定重判入獄12年及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