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陽光房託(435)公佈截止去年12月底止6個月中期業績,期內可分派收入總額為1.278億元,按年升43.8%,派發比率由100%降至90%,每基金單位分派8.5仙,按年升23.5%。管理層指出,基於香港經濟持續改善,對陽光房託餘下財政年度的表現持樂觀態度。
每單位派8.5仙
管理層指出,短期內會集中處理將於2010至2011年度下半年期滿的租約,該等租約佔寫字樓可出租面積的19.5%,及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的20.7%。
資本管理方面,由於首次公開發售時安排的39.75億元貸款融資,將於今年12月20日到期,管理層表示會在本財政年度內完成再融資計劃。
陽光房託期內營業額為2.625億元,按年升9.4%,物業收入淨額按年升10.9%,至1.999億元;物業組合整體租用率由去年6月的96.8%,提升至98.2%,主因寫字樓物業組合進一步改善所致,寫字樓物業組合的現行租金續升,按年增2%,至每平方呎20.8元;零售物業方面現行租金則升7.2%,至每平方呎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