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惡珍」不是特指阿珍,「惡客」亦非特指孔武有力的安徽法警張某,筆者旨在揭示一種正向全世界擴散的異質文化。幾乎在香港蓉和大陸張肢體衝突的同時,年初三台灣阿里山也發生大陸團友群毆事件,福建團和山西團陸客因在旅遊小火車上搶座「霸位」而互相叫罵,兩度群毆,一人小指骨折,陸客堅稱被台灣導遊「咬斷」。
真是如此,台灣導遊比「惡珍」惡多了,然而群毆場面被台灣網友拍下視頻並公諸網上,真相不難確認。台灣網友留言:「超沒水準的團,像難民一樣!」說難民不妥,台灣沒有零團費,陸客荷包都有幾個錢,說是刁民似乎更形象,但其間不含任何地域歧視。
還是回到文化層面來談,大陸只有「愛國教育」,沒有公民教育。公民這個詞在大陸只具備身份意義,譬如某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不能涵蓋公民所代表的社會角色。中宣部前一陣再次限令媒體不得使用和鼓吹「公民社會」;新華網發表政治局九常委去年的「民生語錄」,沒有任何一句提到「公民」二字,反復使用的只是「群眾」。公民是有人權人格的個體,群眾是沒有面孔的群體;西方詞彙中與公民相對應是臣民,中國詞彙裏沒有公民,臣民就是群眾。
缺乏公民教育的「群眾」缺乏公德,也不可能有公義之心。有了錢的群眾依然只配是群眾,而非公民。去年夏天我在巴黎老佛爺高檔商場,看到人頭攢動的大陸富人「群眾」,有的酷似煤老闆,因見他們提着許冠傑式的尼龍編織袋大肆掃貨,卻在凡爾賽宮看到中文告示「請勿喧嘩」;台北故宮也有同樣告示,獨缺洋文。至於大陸本土之插隊爭座口角打鬥,更是家常便飯。何謂「超沒水準」,這便是也。
安徽法警張某和香港阿蓉動口動手,誠然不可誅心而論,指他本意訛詐,但公義之心他肯定沒有,身為法警更深諳大陸「維穩」模式,既然旅行社付「維穩費」,頃刻雲散雨收。梁山泊好漢造反無非為了招安,有錢時即一場「誤會」,此係典型刁民。沒有公民的社會,一定盛產刁民乃至暴民。
客觀而言,大陸每年逾五千億維穩費,除了貪污以及擺平維權人士,其中相當數額花在「輸打贏要」的刁民身上,這亦係事實。政府曉得那些是刁民,但礙於公民危害性更大,斷不能見容於專制國度,刁民多一點就多一點吧。
經過後六四這些年的「綜合療法」,臣民和刁民益發昌盛,一被「維」就「穩」,甚至為了自己「穩」反對別人出來維權,比起埃及人民真可謂「超沒水準」。可嘆這種「群眾」所代表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模式,正向港台乃至世界擴散,如同瘟疫!
孔捷生
逢周一、四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