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記得我有沒有在情人節當天收過花了。我是很喜歡花的女人,外出經過花店,總喜歡帶幾束回家,只要不是包裝精美的那種,室內處處花蹤其實所費無幾。薑花上巿的時候,我連洗手間都要插花,泡澡的時候,陣陣花香襲來,疲勞頓消。年三十則照例去花巿托回一大株桃花放在書房,接下來的半個月,每天都可以看到新葉展綠,花苞一個接一個冒出來,爭先恐後綻放。此刻坐在電腦前,鼻端傳來隱隱綽綽的桃花香,讓我感受到植物生命力的美好。
真正愛花的人,其實很抗拒花束外層層疊疊不環保的包裝,我情願跟深紅色絲絨玫瑰直接照面。我不介意情人節當天為自己買一束玫瑰,但介意為那些玻璃紙和絲帶埋單。那些丟到堆填區一百年都不會消失的垃圾,價格大約與一枝香檳相若。
一個女人是否被愛,實在與情人節的鮮花和禮物扯不上關係。是否愛是否被愛,是否在乎是否被在乎,彼此心若明鏡。彼此相愛,彼此在乎的話,每天都是情人節。若不,即使情人節當天如何隆重地慶祝,都沒有意義。
大約自小習慣了被必須愛我的人漠視和冷待,長大後,我努力學習對自己好一些,生日、聖誕、新年、情人節……對我來說有另一些意義,我用來慶祝自己跟不怎麼漂亮的命運打仗,又小贏了一回。情人節前,送了一份禮物給自己,有沒有人在乎都好,我要自己把自己寵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