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魔王」陳瑞欽,涉殺害六人騙取保險金,死者包括其兩名前妻、一名親生兒子及兩名養子,另姦殺陳姓女友。他因自首,符合《減刑條例》,去年底就殺妻、殺子五人命案判決中,被輕判20年而引起社會爭議;至昨日,他在殺害女友案被台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將難逃一死。
姦殺女友 殺兒子
62歲的陳瑞欽,在2003年約遇害陳姓女友外出,將她載到山區用手指性侵,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推下山崖致死。他被捕後坦承殺陳女,還供出13年前開始為償還賭債,陸續殺害兩任妻子、親兒子及兩養子等五人。他又供稱,殺死六人前後共詐騙2,000多萬元新台幣(約540萬港元)的保險金。
由於他主動供出殺害妻、兒等五人,被法庭認定為自首可減刑,去年只被判監20年。但他另被控強姦、殺害陳姓女友的案件在一、二審時都被判死刑,昨日最高法院終審,維持死刑判決,令他成為全台等待執行槍決的第43位死刑犯。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