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必須留下? - 李碧華

什麼必須留下? - 李碧華

春節期間,內地因爆竹煙花引發災禍不少。散播有毒物質令空氣嚴重污染,甚至傷亡事件。瀋陽「東北第一高樓」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大火燃燒兩個半小時後,兩幢摩天大樓已燒至通頂,造價27億元人民幣只剩主體框架。與前年元宵北京中央電視台大樓火災如出一轍。
爆竹熱鬧,煙花璀璨,但小小火屑令一切轉瞬間變作灰燼。馮小剛的工作室亦遭殃。它在北京某小區單位廿二樓,一枚禮花彈擊中引起大火。馮凌晨五點到現場,財務室沒着火,大部份資料文件燒掉了,損失不算太大,幸無人受傷。
與沖天大火災相比,小小工作室算不了什麼──但與其他行業相比,創作人「資料庫」是無價寶,尤其長期儲存的「靈感」、剪報和各式書籍,不知何時有用?擱在一邊踏實,失去便感忐忑。遇某人無良,絕版書借了不還且若無其事?必疏遠之。一旦化為烏有?肯定心痛不已。
馮笑着面對:「我一直在裝修還是不裝修,堆的東西是扔還是不扔中徘徊。感謝那位業餘爆破手,幫我下決心。現在回憶,好像沒什麼是必須留下。」
這是我近日自花邊中學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