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將公開諮詢檢討規管旅遊界的方案,據悉當局不太願意接手這「燙手山芋」,傾向將旅遊業議會升格為法定機構,並增加非業界代表,避免再「自己人管自己人」。不過,政黨多不滿再由旅議會監管,「升格只係換湯不換藥」。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昨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會面後說,當局將會提出三個規管旅遊界的方案,第一交還政府監管;第二成立獨立規管機構,以業外人士監管旅遊界;第三將旅議會升格為法定機構。但李華明反對第三方案,他說,該局的旅行代理商註冊處有權將違反公眾利益的旅行社除牌,但一直沒善用這把「尚方寶劍」,當局應交由該處監管業界。自由黨會見劉吳惠蘭時也反映不贊成交由業界自我監管。民建聯則贊成改組旅議會或提升旅遊事務署,統籌旅遊業。
必須改組增非業界代表
當局未有結論,但據悉不太願意接手規管責任,因為旅行社、導遊、領隊、店舖、旅遊巴等之間關係複雜,又涉及出入境遊;而且旅議會現靠旅遊印花徵費等收入,每年開支約2,000萬元,由政府監管成本肯定較高。當局長遠擬成立獨立監管機構,但一般需時最少三、五年,難解決燃眉之急。
因此,當局認為最快捷的方案是先升格旅議會,賦予法定權力,以法例規管業界,不再是業界自律。但旅議會必須改組,拼除商會元素,並確保非業界理事增至12人,較業界理事的8人為多,主席一職也須開放予非業界人士競爭。不過,當局擔心外界反對聲音,仍未拍板。
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說,旅遊業規管架構與制度須與時並進,視乎市場發展,但也不能抹煞旅議會多年功勞,議會已盡了力進行規管。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說,對規管方案持開放態度,「唔介意政府管番,但呢一刻我哋會盡做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