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目全非停車場勢轉地底發展

面目全非
停車場勢轉地底發展

政府制訂收緊發水樓規管細則,當中包括規管停車場獲寬免面積,訂明地上停車場最多50%樓面獲豁免,建於地下的停車場則可獲百分百寬免。
業界估計,以往住宅基座上建有多層停車場的設計,未來會陸續減少。

車位收益可觀數目料不減

過往,普遍住宅項目設有車位供住客及訪客使用,大部份住客車位作出售用途,只留小部份出租,部份市區屋苑車位價值逾百萬元,成發展商收益之一。
受政府是次修定發水樓規管,市場相信日後興建的住宅,發展商為求爭取較多利潤,停車場將盡量建於地下,以往住宅基座上建有多層停車場的設計,估計會陸續減少。

地上最多豁免50%地下100%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陳超國指出,停車場建於地底可獲100%豁免,除非地質不許可,否則大部份發展商都寧願建地底停車場。
雖然可能犧牲最低層單位景觀,但可獲取最多豁免面積,估計仍有利可圖。
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表示,由於近年發展商傾向將車位拆售,而非用作收租,「所以賣多一個車位又可以賺多少少」。基於營商伎倆,發展商都會用盡所有豁免的停車場樓面。
南豐發展董事總經理蔡宏興表示,每個地盤有其獨特性,發展商會因應不同地盤作剪裁及規劃整體設計,未必所有項目適合在地下建停車場,如半山物業多建在斜路,甚或地皮下有溶洞,均較難將停車場建於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