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死女生 搬出父親仗勢欺人「我爸是李剛」案官二代囚6年

醉駕撞死女生 搬出父親仗勢欺人
「我爸是李剛」案官二代囚6年

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河北「官二代」醉酒駕駛,在大學校園撞死撞傷兩名女大學生案,昨一審判決。案發後叫囂「我爸是李剛」而犯眾憎的肇事者李啟銘,被以「交通肇事」罪判監六年。死者哥哥認為判刑太輕。曾代理本案的律師直指,當局以「交通肇事」而非「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分明就是要輕判被告。

本案由河北望都縣法院審理。官方新華社引法院判決書指,2010年10月16日晚,22歲的李啟銘酒後駕車到河北大學新校區生活區,將兩名女生撞倒後被保安和學生扣留。警方對李檢測鑑定為醉酒超速駕駛。其中傷者陳曉鳳因搶救無效死亡。

醉酒駕駛撞死人的李啟銘被人攔截後,一度叫囂「我爸是李剛」。

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搶救兩名女大學生時,大批師生在場圍觀。

當局下令封殺收聲

判決書指,案發後李啟銘的家屬對受害者家屬積極賠償,賠償死者陳曉鳳46萬元(人民幣.下同),傷者張晶晶9.1萬元,取得對方諒解。鑑於李啟銘認罪態度好,親屬積極賠償被害人,酌情從輕處罰,以交通肇事罪判被告有期徒刑六年。李對判決無發表意見。
本案備受關注,不但因事故造成一死一傷,更因李啟銘在出事後搬出「官二代」身份,叫囂「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令輿論憤怒。李剛是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刑偵,屬當地權勢人物。網民一度「人肉」李剛,指其擁有多套房產、與某省級高官是親屬關係,但據悉李剛迄今地位無損。
事發後,李剛父子分別在電視鏡頭前痛哭流涕認錯,但被指「博同情」。而輿論窮追事件時,當局突下令封殺,媒體收聲,跟進報道的記者被當局警告,甚至為受害者辯護的律師亦稱人身安全受威脅。之後,一直喊寃的受害者父親突接受李父求情及賠償,並炒掉律師,外界揣測是受壓所致。
更令人質疑是,本月26日本案開審,檢方提告的罪名果然是量刑輕的「交通肇事罪」,而非量刑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害者家人及傷者都無到場旁聽。

以量刑輕罪名提告

曾為死者代理的北京律師張凱透露,當局已說服受害者為被告求情,建議用交通肇事罪起訴,「很明顯,當局就要輕判被告,放他一馬」。
死者陳曉鳳的哥哥陳林指出,辯方在法庭上以李啟銘是中共「預備黨員」為理由,求法庭對他輕判。陳林說:「我感到很憤怒,難道黨員就可以減刑,就可以逃避法律嗎?」而一直跟進本案的內地著名記者王克勤表示,他已被有關部門多次警告,不能就本案發表議論。內地網站昨在報道本案時,只用官方通稿,且不讓網民跟帖。內地網民對昨日判決熱議不休,有網民譏諷:「才判六年?『我爸是李剛』果然有用!」「中共預備黨員這塊牌,真可免罰!」「父子在央視鏡頭前,眼淚沒白流!」
新華社/本報記者

李啟銘父親李剛曾公開自責沒教好兒子,並向死傷者家屬道歉。

李啟銘醉駕撞學生事件簿

2010年10月16日:李啟銘在河北大學校園醉駕撞到兩女大學生,陳曉鳳身亡,張晶晶受傷;李開車逃走去接女友,被截獲時叫囂說:「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2010年10月20日:事件網上熱傳,「我爸是李剛」惹全國輿論憤怒

2010年10月22日:央視播放李剛及李啟銘父子痛哭流涕道歉

2010年10月底:北京律師張凱免費為陳家代理,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李

2010年11月初:李剛多次找陳家提出賠償及求情,當局壓陳家和解

2010年11月5日:陳父稱已與李家和解,並解聘律師,陳家獲賠46萬,張晶晶獲賠9.1萬

2010年12月初:當局禁媒體炒作,跟進揭露內幕的記者被警告

2011年1月26日:法院開審本案,罪名是「交通肇事」,陳家及傷者張晶晶均不到庭

2011年1月30日:一審宣判,李啟銘「交通肇事」罪成,判監6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