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為打擊發水樓問題,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有關規管新措施,有關部門更在昨日公佈新一份聯合作業備考,包括收緊露台及停車場等豁免面積,但卻放生發展商多半年,如建築圖則在3月31日前首次呈交但不獲批准,如不涉及業權更改問題,發展商可在被拒當日起計6個月內,再提交審批一次而不會受規限。
記者:程俊華 湯家明 林浚川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對新版作業備考感到失望,批評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有意放生發展商。
根據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聯合修訂的聯合作業備考,其中一項有關建築圖則如在3月31日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築事務監督審批但不獲批准,而其理由並非源於土地業權問題,有關圖則可在4月1日或之後,並在該首次呈交圖則的不獲批准日期起計6個月內,再呈交建築事務監督審批,而不會受新修訂的聯合作業備考的規定所規限。為免發生爭拗,再呈交的圖則,如最終仍不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其後任何再呈交的圖則,才會受聯合作業備考的規定所規限。換句話說,由去年9月至今年3月首度入則被拒的申請,特別是持有百分百業權的發展商,都可以有「多一次」獲得發水的機會,食盡全部發水樓面。據以往慣例,批則需時約兩個月。
李永達對新規限感失望
李永達對新版作業備考感到失望,他指早前多個發展商爭相向屋宇署提交圖則,希望趕搭發水樓尾班車,避過政府收緊發水樓措施,沒料到新版作業備考竟然提供長達6個月寬限期,讓發展商有充足時間迴避新招。李永達批評林鄭月娥有意放生發展商,「之前佢一直好高姿態,等我以為政府今次肯做嘢,點知最終又係向發展商『跪低』。」他表示,會去信發展局及在立法會討論事件。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大中華區)董事總經理陳超國指出,如果首次呈交圖則不獲批准,而內容涉及技術性問題,常見包括能否通過消防處審查及需要更改規劃。根據以往慣例,修改內容再遞交申請,亦算首次呈交圖則。不過,一旦發展商在該地盤上業權有變動,因而遞交入則申請,則當新一次入則計算。
有測量界人士指出,政府雖然指出批出圖則發展商必須為土地持有人,但未有明確列明發展商是否需要集合100%業權才可以申請入則,但事實上,屋宇署多數以緩慢步伐處理此類個案,甚至以未集合全部業權而不批准有關圖則。一旦集合業權再入則,已不視為首次呈交圖則。因此,批准發水圖則與否仍掌握在政府手上。
過去4個月新申請276份
業界相信,該批申請實際牽涉項目並非如申請圖則數量多,即使今年3月底前首次遞交圖則兼不獲批的項目,能被「放生」再接獲申請,料「受惠」項目非常有限。
由於發展商趕在4月1日發水大限前入則,自去年9月開始,發展商已加快申請入則步伐,當月有40份首次入則申請,按月增81.8%,上月衝破百份達120份,過去4個月新入則申請共276份。
聯合作業備考部份重要更改
露台
舊措施:豁免上限5方米
新措施:豁免上限3方米
工作平台
舊措施:豁免上限1.5方米
新措施:豁免上限0.75方米
公用空中花園
舊措施:淨面積不得少於樓面面積三分一
新措施:淨面積不得少於樓面面積50%
非結構預製外牆
舊措施:獲豁免厚度300毫米
新措施:獲豁免厚度減至150毫米,外牆裝飾面厚度不多於75毫米,同樣獲豁免
遮陽篷及反光罩
舊措施:可豁免
新措施:取消豁免
走廊及升降機大堂
舊措施:走廊要1200至1800毫米闊,而升降機大堂要1650至2200毫米闊,才可獲得豁免
新措施:走廊要1200至2200毫米闊,而升降機大堂要1650至2500毫米闊,才可獲得豁免
郵件派遞室
舊措施:可豁免
新措施:取消豁免
會所
舊措施:一律享有5%樓面豁免
新措施:住宅總樓面不大於26.9萬方呎,才可享最多5%發水面積。若物業總樓面越大,可發水樓面更會遞減,如總樓面134.6萬方呎以上的大型項目,會所最多只有2.5%,或約40.4萬方呎樓面豁免,以較大者為準。
停車場
舊措施:不計算在總樓面面積內
新措施:如設在地面只可豁免50%
資料來源:屋宇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