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誘迷暈奪命 蛇蠍女判死落藥劫財 3的士司機浸浴溺斃

色誘迷暈奪命 蛇蠍女判死
落藥劫財 3的士司機浸浴溺斃

台灣一名女子涉嫌色誘多名的士司機到旅館,並在飲料中放安眠藥迷暈司機後劫財,但因下藥太多,最終造成三名司機在浴缸浸泡時熟睡而淹死。台灣高等法院昨以強盜、殺人等罪,將這名蛇蠍女判處死刑。

38歲的案犯江雲卿,身高不到1.5米、相貌平庸、滿臉暗瘡,但她早在1997年已因落藥迷暈七名的士司機洗劫財物,而在1999年被判監10年,到2007年才假釋出獄。但她在2009年起,再度以相同手法犯案。警方稱,江的犯案手法是假裝包車一日遊,誘騙的士司機陪同吃喝或到旅館喝酒,乘機下藥迷暈劫財,但她每次都放太多安眠藥,最終造成三名的士司機在房內泡澡熟睡而淹死浴缸。

汽車旅館閉路電視拍到江雲卿與被害人搭電梯時有講有笑。

江雲卿犯案後戴口罩乘火車逃走。
台灣《壹週刊》

假裝包車七的士司機上當

三名遭害的士司機死亡時間分別在去年1月到3月間,案發地點在桃園與板橋等地,警方發現他們離奇暴斃汽車旅館,共同點都是同一名女子陪伴入住,之後全裸躺在裝滿水的浴缸裏溺斃。警方之後又接到四名的士司機報案,指稱被一名女子騙到汽車旅館下藥後迷暈洗劫。警方調查後拘捕曾有案底的江雲卿,比對命案現場茶杯上的唾液樣本,確認是江女下毒手。
江雲卿向警方供認,她以每天3,500元新台幣(下同,約940港元)或每小時300元(約80港元)的價格,騙七名的士司機載她在北部地區遊覽,伺機邀喝酒吃東西或到旅館,再下藥洗劫,每次劫走數千元,有一次只拿到兩百多元零錢,「還不夠買酒菜」。她落網後辯稱非故意奪命,願向死者上香,警方斥她假釋期間竟再犯,故起訴她強盜、殺人等罪。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判決指,案犯手法惡劣、案件嚴重,故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而另外四名撿回一命的司機,當中三人接受記者查詢時,三人都否認與江女發生性關係。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