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當初因為二奶而與妻子離婚,其後與二奶感情轉淡,又想吃回頭草乞求前妻復合。他得悉前妻與已婚男同事拍拖後,醋意大生,乘二人出外用膳時,狂斬前妻男友30刀致死。高等法院陪審團昨退庭商議5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及蓄意傷人罪成立。法官判其終身監禁及入獄4年,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聞判冷靜
被告劉解開(53歲)聞判後表現冷靜。法官邵德煒指謀殺罪只可依例判終身監禁,而被刀傷的前妻戴鳳儀(45歲)傷勢不嚴重,故就蓄意傷人罪判被告入獄4年。
案情指被告與戴婦育有一子一女。05年底戴婦發現被告有外遇,被告直認不諱並主動提出離婚。其後被告與二奶結婚及誕下一女,但仍不時與戴婦聯絡及到訪其樂民新村寓所。
戴婦自07年底開始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寶馬車行當抹車女工。08年9至10月,她與已婚的維修部主管、即案中死者陳漢基(53歲)發展地下情。
09年1月,被告覺得「老婆唔係咁好」,要求與戴婦復合,但她斷言拒絕。被告繼續死纏爛打,藉口取回指甲鉗上戴婦寓所,但遇上陳漢基替兒子修理電腦時,被告怒擲指甲鉗,之後致電質問戴婦,她承認有男朋友。
被告又站在街上望向戴婦寓所,令她向被告妻子投訴。之後被告又撕掉戴婦放在床頭與陳漢基的合照,在其中一幅寫上「死」字及插上一把刀,還向兒子稱,「要攬住個×街一齊死」。
09年2月24日中午,被告手持利刀在土瓜灣道等候戴婦與陳漢基外出用膳,待陳行近時揮刀狂斬他,喝罵:「點解你唔死,搶我老婆。」戴婦上前制止亦被刀傷。最後陳身中30刀倒地,被告遭附近的巡警制服。
案件編號:HCCC38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