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陳銘達07年不正確地為一名18個月大男嬰注射五合一疫苗,結果五合一疫苗變成五缺一;該醫生又不準確地向男嬰母親解釋潛在風險和影響,男嬰事後持續發燒兩天。醫委會昨日展開聆訊,裁定陳銘達兩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向他發出警告信。
記者:林潔華
案情指,化名X的男嬰,07年6月24日由母親帶同前往陳銘達在荔枝角診所注射Infanrix(五合一疫苗),當時他只有18個月大。該混合針含五種疫苗,包括白喉、百日咳、破傷風、小兒麻痹及乙型流感嗜血幹菌。
無解釋清楚風險
控方律師解釋在正確情況下,必須混和其中含四種疫苗的液體狀疫苗,和含乙型流感嗜血幹菌的粉狀疫苗,之後才能進行注射。但被告只向病人注射液體疫苗,沒加混合粉狀疫苗。被告發現出錯後,致電疫苗藥廠葛蘭素史克查詢,該藥廠營業代表未能解釋只注射液體疫苗是否有效,雙方認為再次注射風險不大。被告隨即通知X母親,建議同日再次為X注射同一疫苗,獲對方同意。
控方律師引述香港大學醫學院教授Kumana意見,指被告不確定病人注射雙重劑量的液體狀疫苗,會否帶來任何風險和影響,而且被告也沒有即日為X注射同一疫苗的急切性。
此外,被告沒有向X母親解釋再次注射疫苗的潛在風險或影響,甚至沒有提供其他可行方法,包括為X注射與粉狀疫苗相同藥效的疫苗。不過,專家指再次注射疫苗,對病人長遠健康影響不大。
事故後立即補救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陳銘達發現事故後立即通知X母親補救,為人誠實和敢於承認錯誤。被告已為事件感到難過,多次向X母親道歉。加上他以往沒有任何失德行為,要求減輕刑罰。醫委會判兩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向他發出警告信。醫委會指這是第二宗涉及相同疫苗的案件。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指案件相當罕見,建議醫生注射前,必須詳閱使用方法,避免釀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