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良好」 - 李碧華

「表現良好」 - 李碧華

那位三度襲警罪成及違反感化令,被判入獄六星期的A,因「表現良好」,獲扣減3刑期,熬過31日鐵窗生涯,領回個人「包頭」,又用大頸巾「包頭」,狼狽地在傳媒包圍下突圍回家去。
即使有報導她獲種種特權優待,又豁免某些檢查,可單獨囚禁於監獄醫院等等,但服刑之磨練,是洗盡昔日霸道和驕氣,乖乖服從懲教員安排,跟其他囚犯一起勞動,洗廁所亦無怨言,其報告是「表現良好」,可以想像。
誰不怕坐牢?甚至有尚未出庭聽判已怕得跳樓。在獄中一夜白頭或驚恐得精神錯亂之事常見。出冊者接受訪問,感慨沒一頓飯吃得下沒一覺睡得安穩。
我曾寫過有關監獄的劇本和小說,雖是很多年前的採訪了,難忘囹圄中是一種沒有尊嚴的生涯,哪管你系出名門家財萬貫貌美如花(有的素顏也很秀麗),人人失去身份活得卑微。間中傳來強忍之飲泣或輕歎,在漫漫長夜中迴蕩。為自己的作為承受後果。由刁蠻粗暴至溫馴服從?人要經過什麼無形「摺合」,才把自己縮得如此微小?真是一言難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