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屢次潛入港大女廁偷拍的易服積犯,去年十月穿女裝,在港島置富花園商場停車場手淫,被保安追至短裙捲起露出下體。案件原定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積犯認罪,承認「行為極無聊、好討厭自己」,又透露女友不離不棄,願等他出獄後結婚。惟裁判官溫紹明認為,他有此女友實屬奇蹟,擔心他毀掉女方下半生,暫將他收柙至下月7日,等候心理和戒毒所報告判刑。
求情願受心理輔導
被告李鴻發(34歲)有十次案底,兩次涉及猥褻行為。律師代他讀求情信,說他接二連三犯案,今次真心悔改,願接受心理輔導。
案情指,去年10月26日早上,保安見被告在停車場自瀆,通知上司及同事趕至。身穿短裙、女性內褲和胸圍的被告欲逃,終在另一層後樓梯被截獲,當時他下體暴露。警員到場,起回被告在港大所竊贓物,又發現他藏有冰毒。
案件編號:ESCC45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