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君王於國家多難時,會裝模作樣地頒下一篇罪己詔,說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我們的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則發表一篇朕躬有罪,罪在萬方的罪民詔,力數八十後之禍國,其寬己嚴人的態度足可媲美明思宗朱由檢傳說於煤山自縊前說的「君非亡國之君,臣乃亡國之臣」。
並無民意授權的唐英年說出這樣的話,其實十分符合其騎在人民頭上的身份,而且他說的話又真的有部份真實,例如車毀人亡。俗語說,破家的縣令,身為政務司司長,要破家毀車,只是彈指間的事。你看到由執法到檢控的一條龍對八十後的服務,車毀人亡根本就是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
但除了車毀人亡這點外,唐司長的言論就含金量不高了。當然,以一個紈絝子弟來說,也就是這麼一個水平了。首先,當有一大班人認為政府是官商勾結,有問題的必定是政府而不是那一班人。引致這樣的後果有兩種可能,其一是這個政府真的是官商勾結,其二是這個政府並沒有官商勾結,但其做法笨拙,表達能力低,令人認為他們是官商勾結。政府的責任不但是避免官商勾結,也有責任證明自已沒有官商勾結。這是因為人民是沒有責任自己去找證據去證明政府有沒有官商勾結,而且人民也沒有這個資源。在這個問題上,疑點利益是歸於原告的,因為作為被告的政府壟斷了大部份的資源,所以政府必須證明自己是比白還要白。
指人沒有用心理解就得出官商勾結的結論本身就有問題,因為你又不是他們肚裏的蟲,你又怎知他們沒有用心理解?他們難道不可以是經過反覆思量才得出這個結論嗎?唐司長對思想多元化的論點也是自相矛盾的。他說不應搞思想壟斷,因此不應對不同意見口誅筆伐。但為了不搞思想壟斷,就要容許別人對你的觀點作出批評,而真理也是越辯越明的,正如唐司長對八十後的責難也是對他們的看法和做法的口誅筆伐。在我看來,這種口誅筆伐是全無問題的,問題只是看你說得有理還是無理。而要防止一個人剛愎自用,更要容許有批評的聲音。這點又可以見到唐司長是自打嘴巴。
在公平制度下的妥協,可以是好的,可以是壞的。對好的妥協讚賞,對壞的妥協責難,完全沒有問題。你認為這個妥協是好的,但我可以認為是壞的,這本就是多元社會必定會發生的。但在不公平的制度下,妥協基本上大部份是壞的,因為若都是好的,那又怎會是不公平呢?唐司長說妥協是民主的產物,但我們既然沒有民主,如何產生妥協呢?不民主不能產生妥協,只能產生個無災無難到公卿的政務司司長。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