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前軍官涉姦繼女案女供稱繼父想拍寫真

解放軍前軍官涉姦繼女案
女供稱繼父想拍寫真

【本報訊】17歲少女疑遭繼父強姦一案,昨在高法院續審。辯方盤問事主時透露,由內地移居香港的被告,曾是解放軍軍官。事主作供時承認曾經為男朋友墮胎,又指繼父想為她拍攝性感照,母親着她陪繼父買一部影相質素佳的手機。
記者:彭嘉賢

現年37歲的被告昨在犯人欄聆聽辯方大律師盤問繼女時,一度激動落淚。辯方指事主日前供稱母親鼓吹她與繼父發生性行為,以及繼父未嘗過處女的說法,全部是揑造,事主堅決否認。其間辯方安排事主母親走入庭內,要求事主「認人」,之後其母便離開。

母給她服白色藥丸

事主供稱母親曾經表示,會安排一家人到長洲旅行時,讓繼父在酒店與她性交,又說:「如果你驚,我會陪你。」因此她告訴母親被姦時,其母露出驚訝神色,因為母親沒想到事情發展得如此快。
事主指去年6月15日早上母親致電她,着她放學後陪繼父買一部像素高及影相質素佳的手機,因為繼父想為她拍寫真,但不會全裸,事主回應她不想拍照。
而去年6月16日凌晨,繼父企圖強姦她不遂後,母親一大清早叫醒她,給她服食一粒白色藥丸,她照做沒有追問。
事主承認與男朋友拍拖期間移情別戀,搭上另一男子,與對方發生關係後懷孕,去年5月返內地墮胎。其母要求該男子支付2,000元為她補身,但其實將錢用作帶她到東莞修補處女膜。

否認指控無中生有

辯方認為事主揑造強姦及企圖強姦事件,因為事發後她沒有即時報警,而且繼續如常與繼父單獨相處,事主否認。
辯方謂被告移居香港前是廣州的解放軍軍官,受過嚴格紀律訓練,退役後從事保險行業,是內地一間保險公司的部門高級主管,沒有可能半夜三更全身赤裸走進事主房間。事主謂她知道繼父的背景,但否認指控是無中生有。
案件編號:HCCC3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