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勒索老翁獲罪,最令人唏噓的,其實是她的前亞運選手身份。頭頂昔日的光環,如何安於黯淡的餘生,是一道哲學題。而生活在香港這樣的現實環境,若幸(或不幸)擁有運動天賦及運動興趣,又該怎樣安置自己的才能,卻是一道生活必修題。
把運動當作終身愛好,運動帶給我們的回報是豐厚的,包括強壯的體魄、開朗的心境、堅韌的意志、在運動中培養的「戰友」關係、通過運動獲得的解壓方式。但是,做職業運動員是另一回事,運動員的目標是爭取唯一的冠軍。而且運動員的職業壽命相當短暫,即使是頂尖運動員,退役後一樣面對由燦爛到黯淡的人生。如何承受這種心理落差,如何在運動場外謀求生存,都是現實問題。
很多運動員,為了專心訓練,基本上由學生時代開始已荒廢學業,更有不少運動員,是因為學業無成,索性投身運動。而運動生涯一旦結束,沒有別的謀生技能,不免徬徨。
其實不止是香港,大陸運動員面對同樣問題,別說亞運選手,奧運冠軍賣金牌度日亦曾耳聞。運動員中,轉型得最成功的,當推李寧和鄧亞萍,這樣的例子是鳳毛麟角。絕大多數曾經成功過,或從未成功過的運動員不過淪為炮灰。
有一個問題是供政府和政策制定者思考的,運動,究竟是為了甚麼?是為了用金牌的數目去證明政府的強大,還是為了培養民眾的運動興趣,從而提升民眾生理心理的健康指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