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屠龍」案金手指爆有兩個陳民鋒

黑幫「屠龍」案
金手指爆有兩個陳民鋒

【本報訊】新義安要員「泰龍」疑遭黑幫仇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本身是黑幫和勝和成員的特赦證人楊健華接受盤問時稱,2009年8月4日案發日,與一名叫陳民鋒的男子同車。
陳民鋒後來遭警方拘捕,但因沒有被認出而獲釋。楊解釋,他認識兩個名字均為陳民鋒的朋友,兩人剛巧與他住在同一屋苑的同一座大廈。當天被釋放的陳民鋒,並非涉案的陳民鋒。
楊又指他被捕後向警方講大話,但後來感內疚而說出真相,「做錯咗嘢,想將事實講出嚟,覺得對佢(爸爸)唔住」。他向警方聲稱當日乘坐由阿蘇駕駛的私家車是記錯了,當晚的司機應是首被告李蘊剛才對。對於證供多次有出入,楊否認在庭上講大話。

曾與首被告共膳

楊只在大角嘴通州街公園的賭檔上班幾個月,辯方質疑楊根本不認識首被告李蘊剛,亦不知道李的全名。楊反駁指見過李到賭檔,亦曾與他吃過早餐。
案件編號:HCCC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