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梅媽行為不能接受

官斥梅媽行為不能接受

【本報訊】已故女歌星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獲准就梅艷芳爭產案上訴至終審法院。上月她向終院表示已聘請律師上訴,但本月17日又突然通知終院已棄用律師。署理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感到莫名其妙,昨要求梅媽及律師到庭「解畫」,但梅媽缺席。
鄺向梅媽的前代表律師表示,梅媽不斷寄出有其簽名的英文信到法庭,作出各種批評,行為令人不能接受,可予處分。他又警告梅媽若不積極處理上訴,又無故缺席,法庭可撤銷其上訴,希望律師代為轉告。

梅啟明憂母被「落降頭」

梅媽兒子梅啟明離庭時稱,母親近日突叫他不要參與訴訟,他擔心母親被人「落降頭」操縱,希望她「真真正正請律師搞掂佢」。
案件編號:FACV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