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敏感不是身體敏感,用身份敏感做擋箭牌,豁免不用上法庭作供,就算開庭,傳媒不得報道敏感原告的身份。這個身份之所以敏感,是因為傳媒碰不得。一碰,敏感曝光,又怎樣?網友小試牛刀,做人肉搜尋,法庭即刻開火。法例寫得死死的,身份敏感,就像面上罩了筒子那種人,明明幹的壞事,不比被告少,偏偏有筒子(當然更加要有銀子),可以躲在面罩後,人肉搜身,怕個啥,乾脆讓你們網上索引個夠,在網絡裏痛痛快快,一去到白紙黑字傳統媒體,誰敢犯禁?人啊,不過是哪邊贏了靠那邊的愚民。就這樣而已。
一人有兩票,算吧,反正不投那一票不會餓死不會生癌。但法律面前,有人比其他人的身份敏感,得到的不平等待遇,連對八卦新聞不感冒的人都周身敏感起來。身份敏感,不是流感,但已經在富人圈子中傳播,惹官非的有錢人,一律身份敏感。這種敏感症,不由醫生治療,卻讓法庭做了門診,一聲令下,確認有錢人的身份敏感,必須保護。未審先判,身份敏感,一round贏到尾。
富人是黃四郎就省事了,找個替身鑲換滿口金牙出庭去,高啊,硬啊。但他們偏偏躲在屏風後,被傳媒以X代號,天天X他幾百次。另一樁又是敏感案,他媽的又得複製X,港聞報道愈來愈X-File。有些少身家的人就能身份敏感,出入中環皇后大道中幾百萬未開頭的X閒閒地多過離島人口。香港是交叉多個剔的Xcity,刻下正進入身份敏感高峰期,有錢X晒,市民小心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