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名眼科醫生於03年接受《LifeStylePlus》雜誌有關激光矯視的訪問,因報道內容涉及宣傳他們的行醫經驗及技術,06年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被發警告信懲戒。他們不服定罪,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法官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五名上訴醫生包括周國安、沈偉翹、郭錫強、吳永浩及馬義恩。代表他們的資深大律師AdrianHuggins昨指,醫委會現行指引一概不准醫生在任何刊物中提及個人經驗及技術,但按德國案例,在介紹新科技及醫學技術時,列出介紹醫生履歷對公眾有裨益,故認為現行指引不合理。
案件編號:CACV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