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兩歲女童在公園被人有三急的外公遺下,獨居老人乘機將她拐帶,其間起淫念摸女童下體,10小時後將她遺在快餐店女廁旁,女童始被尋回。涉案老漢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拐帶及非禮罪成,法官斥責被告令女童如歷浩劫,或會令她人間蒸發,須判阻嚇刑罰入獄三年,以及接受心理治療。
記者:蔡曉楓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斥被告令女童如歷浩劫,極度驚慌,被告非禮女童,非常低劣,屬加刑因素。被告稱因女童叫嚷太煩才將她棄在女廁旁,或會令她被不法之徒帶走,從此人間蒸發。法官指被告毫無悔意,不接納他因自卑孤僻而想不到罪行的嚴重性,雖然對女童心理影響不大,但考慮其家人心情悲痛,須判阻嚇性刑罰。
23年前非禮罰款
被告黃漢平(60歲)1988年曾因非禮9歲女童被判罰500元。辯方求情稱,女童心理報告指她除事發當晚大哭,之後生活正常,反而其母精神崩潰,外公自責,但女童母親已原諒被告。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並無孌童癖,只是因獨居性格孤僻,並無考慮女童家人的感受,以及罪行的嚴重後果。被告將女童遺在女廁,是想有好心人將女童帶回警署。
去年4月27日早上10時,女童X的外公帶她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玩耍。一小時後他人有三急欲找尋廁所,惟X不肯去,他遂將X獨留公園內,吩咐她留在原地等候。數分鐘後外公發現X失蹤,回家通知家人及報警。
拐去女童10小時
閉路電視顯示,當日早上11時半,被告抱着X經過欽州街一間藥行,至晚上9時10分被告帶X進入福榮街的麥當勞男廁,後帶X離開。10分鐘後他折返,把X留在女廁旁,然後獨自離開,店員發現X報警。警員其後在深水埗港鐵站內,拘捕形迹可疑的被告。X的母親指發現女兒身穿的背心外套及尿片不翼而飛,聲音沙啞及雙眼紅腫。被告警誡下承認期間因起淫念摸X下體。
案件編號:DCCC7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