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畢節市發生倫常慘案,不但駭人聽聞,且十分荒謬。一名村民半夜持利刀狂斬兒子。那時人人都在睡夢中,兒子在無意識之下,來不及反應遑論反抗,已被斬廿四刀,其中十八刀砍中頭部,大量出血,醫護人員歎道:「顱骨都露在外邊,太可憐了!」左手手背上四根腕骨被砍斷,全身縫近三百多針,至今仍命危。父親被公安拘捕。
他下這毒手,往死裏砍,只因懷疑十三歲的兒子非自己親生。
懷疑?如此而已?為什麼不追查、驗證?是鄉間對DNA宣傳不夠,抑或村民愚昧火遮眼置諸死地?但這是無法回頭的不歸路呀。怕當了王八還白養便宜仔,先盤詰老婆,再到醫院一驗,真相大白。古人也會滴血認親,哪有不明不白先殺掉?
萬一驗證是親生骨肉,遭此辣手一命嗚呼,肯定終生遺憾。若得不死,成了殘障、植物人,自理能力報廢,兇手判刑非短,誰照顧之?
父子共處十三年,沒血緣也有感情吧。這「懷疑」,其實是恨,斬紅杏斬姦夫,才叫寃有頭債有主。斬無辜小孩?有點窩囊。